市场势力改变了企业成本与其产品的出售价格之间的关系。竞争企业接受市场给定的产品价格,并选择供给量,以使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与此相比,垄断企业收取高于其边际成本的价格。
考察垄断企业的生产与定价决策时,我们还要考虑垄断对整个社会的含义。与竞争企业一样,垄断企业的目标也是利润最大化,但这个目标对竞争企业和垄断企业却有非常不同的后果。在竞争市场上,利己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行为仿佛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着,达到了提高总体经济福利的均衡。与此相比,由于垄断企业不受竞争限制,存在垄断的市场的结果往往并不符合社会的最佳利益。在讨论垄断引起的社会问题时,我们还要讨论政府决策者对这些问题做出反应的各种方式。
垄断产生的最简单方式是单个企业拥有一种关键的资源。垄断企业拥有比竞争市场上任何一家企业都大得多的市场势力。
虽然关键资源的排他性所有权是垄断的一个潜在起因,但实际上垄断很少是由于这种原因而产生的。现实中的经济非常庞大,而且资源由许多人拥有。事实上,由于许多物品可以在国际上交易,因此很多市场的自然范围往往是世界性的,因此,拥有没有相近替代品资源的企业的例子很少。
在许多情况下,垄断的产生是因为政府给予一个人或一个企业排他性地出售某种物品或服务的权利。
有时垄断产生于想成为垄断者的人的政治影响,还有些时候政府也会出于公共利益而赋予垄断者相应权利(e.g. 专利法与版权法)。
自然垄断:由于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更多企业的成本向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服务而产生的垄断。
e.g. 供水(铺设水管网的固定成本)、很少使用以不至于拥挤的桥(有排他性而无消费中的竞争性)
当一个企业是自然垄断企业时,它很少担心会出现有损于其垄断势力的新进入者。
正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关键资源的所有权或政府保护,那么要维持其垄断地位是不容易的。垄断利润增加了进入市场的吸引力,而且这些进入者使市场更具竞争性。
与此相反,进入一个存在自然垄断企业的市场并不具吸引力。即将进入者知道,他们无法实现与垄断企业享有同样低的成本,因为在进入之后,每个企业的市场份额都变小了。